
临时公告
前海开源康颐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
中基金(FOF)Y 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
申购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前海开源康颐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
基金名称
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 前海开源康颐平衡养老三年
基金主代码 007638
契约型开放式,但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三年的最短持有
基金运作方式
期限。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11 月 1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 《前
海开源康颐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
公告依据 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前海开源康颐平衡养老
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
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5 年 5 月 23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5 年 5 月 23 日
前海开源康颐平衡养老三 前海开源康颐平衡养老三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年A 年Y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7638 023712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 是
定期定额投资
注:(1)前海开源康颐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以下简称“本基金”)自 2025 年 5 月 23 日起增设 Y 类基金份额,同
时本基金原份额(基金代码:007638)变更为 A 类基金份额,新增的 Y 类基金份
额为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单独设立的一类基金份额,投资者仅能通过个
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购买 Y 类基金份额参与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
临时公告
Y 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当遵守国家关于个人养
老金账户管理的规定。Y 类基金份额购买等款项来自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基金
份额赎回等款项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投资人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
人养老金。
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为 2025 年 5 月 23 日, A
类基金份额已于 2019 年 12 月 16 日起开放办理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本基金对投资者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三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在最
短持有期限内,基金份额不能赎回;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在其最短持有期限到期
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含)起,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本基金认、申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的起始日分别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申购申请确
认日,对应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分别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申购申请确认日的 3 年
对日,无对日的,该月最后一日为到期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
作日。敬请投资者关注持有份额的到期日。
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开放赎回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针对 Y 类基金份额,在满足《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可以依法领取个人养老
金的条件以及继承事项的情况下,投资人可提前赎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执行。
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办理 Y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及定投业务,具体办理时间
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
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开放日
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见相关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
定媒介上公告。
临时公告
本基金对单个投资人不设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但法律法规、中国证监
会和《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均为人民币 10 元
(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
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
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
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
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针对 Y 类基金份额豁免申购限制,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 M(元)
申购费率
(含申购费)
M<100 万 1.50%
M≥500 万 每笔 1,000 元
未来,本基金可视情况对 Y 类基金份额实施费率优惠或豁免申购费用,详见
相关公告。
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 Y 类基金份额时收取。投
资人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Y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
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临时公告
当投资人选择申购 Y 类基金份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1)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时: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 Y 类基金份额净值
(2)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适用固定金额时: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 Y 类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的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
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
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
(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3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4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
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申购款
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
接收到该申购申请。申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
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申购以金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的 Y 类基金
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否则所提交
的申购申请不成立。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
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临时公告
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暂不开通转换业务。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开通定投业
务,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上述机构的网点(包括电子化服务渠道)申请
办理本基金的基金定投业务,具体安排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基金定投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投资人可与各销售机构约定每期申购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不受基金招募
说明书中有关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人应与相关销售机构约定扣款日期。
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人申请时约定的每期扣款日、申购金额扣款,若遇非基
金开放日则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并将投资人申购的实际扣款日期视为基
金申购申请日(T 日)。
投资人需指定相关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若无另行公告,定投费率及计费方式与一般的申购业务相同。部分销售机构
处于定投费率优惠活动期间的,本基金将依照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基金的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
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 T+3 日进行确认,投资人可自 T+4 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
况。
临时公告
如果投资人变更每期申购金额、扣款日期、扣款方式或者终止定投业务,请
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暂不开通直销机构。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
金 Y 类基金份额,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
日常申购及定投业务(非直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业务范围不同,具体请咨询各
非直销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
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人留意。
在开始办理 Y 类基金份额申购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所投资基金披露净值
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 Y 类基金
份额净值和 Y 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份额净值。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所投资基金披露净值的次日,将 Y 类基金
份额净值和 Y 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规定媒介上。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上述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
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上的《前海开源
康颐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
亦可到基金管理人网站(www.qhkyfund.com)或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查询。
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人,
可拨打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4001-666-998)咨询相关事宜。
临时公告
由于各非直销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
所不同,投资人应以各非直销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风险提示:
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本基金对投资者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设置
三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在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份额不能赎回;本基金每份基金
份额在其最短持有期限到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含)起,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
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本基金的名称中包含“养老目标”字样,不代表基金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
式的收益承诺,基金管理人在此特别提示投资者: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文件)等法律文件。投资
者应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
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
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
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